我國加工業(yè)軟包裝的工藝中所用到的印刷油墨和復合膠粘劑它們本身就含有一定量的溶劑,同時在加工過程中還需要加入一定量的稀釋溶劑來調(diào)節(jié)粘度,以適應印刷及復合的工藝條件。
印刷油墨等材料常用的稀釋溶劑有甲苯、丁酮、異丙醇、二甲苯等;干式復合膠粘劑所用到的稀釋溶劑有醋酸乙酯,醇溶劑膠粘劑所用到的溶劑有乙醇、甲醇等;它們都是殘留溶劑的源頭之一。印刷復合的基材雖然通過烘干系統(tǒng),但是仍然不能完全排除殘留的各種溶劑,所以,“控制溶劑殘留量,保證食品安全”的社會責任已不容置疑地將軟包裝企業(yè)推入了輿論的焦點。
為此,華瑞博遠專門針對溶劑的殘留現(xiàn)象開發(fā)出了GC-9890氣相色譜儀,該儀器可以快速有效地檢測出包裝溶劑殘留物的成分,并且判斷出是否超出國家標準。
我國在1996年6月1日實施的《YY0236藥品包裝用復合膜通則》和1999年2月1日實施的《GB/T10004耐蒸煮復合膜袋》對溶劑殘留都有規(guī)定,要求溶劑總量一般要求小于10mg/m2,但未指明什么溶劑,對在10mg/m2的范圍內(nèi),可能的各種溶劑量也未做詳細的劃分。在2002年修訂的我國《YBB0013 2002 藥品包裝用復合膜、袋通則(試行)》首次提出苯類溶劑殘留量必須小于3mg/m2,國內(nèi)現(xiàn)在一般都參照此指標。
歐美發(fā)達國家對衛(wèi)生性能要求較高,一般要求復合膜溶劑總量小于2mg/m2。一些國家譜遍要求總溶劑殘留量低于5mg/m2并標明某種溶劑的殘留量。例如,某跨國食品集團要求其包裝袋中乙酸乙酯殘留量<2mg/m2,甲苯殘留量<1mg/m2。我國由于標準制定時間相對較早,對于這一范圍要求與國際標準相差太遠(美國、日本則要求殘留溶劑≤2mg/m²)。我國的包裝標準要求今后也會向歐美等國家的標準慢慢靠攏。